民权网网友:
你好!
我单位接到书记信箱派遣单后,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一、反映的问题
实名制举报-南华社区贾书凯副所长
二、处理情况
关于野岗乡王窑村在读博士许庆丽反映南华派出所滥用职权的情况说明:
反映我局南华派出所办案民警贾书凯滥用职权,非法拘留其姐夫惠祥涛,逼迫其姐夫承认头部伤情是其本人自己造成,拒绝与嫌疑人家属见面等。需要说明的问题。
1.在办理该案过程中,南华派出所办案民警是在接到群众报警、控告的基础上,按照程序进行的调查取证,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由所领导研究、法制部门、局领导进行审核把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惠祥涛拿出的刑事拘留意见,根本不存在个人滥用职权,非法拘留。
2.关于许庆丽反映的办案民警不与嫌疑人家属见面的问题,办案民警一是接听了犯罪嫌疑人家属的电话,并依法告知了惠祥涛所涉及的罪名和关押的地点,而嫌疑人家属是一而再,再而三的不听办案民警告知,而是要求公安机关放人。另办案民警在2020年11月13日早上,按照程序通知反映人姐许瑞丽签收拘留通知书。许瑞丽、丁焕歌(惠祥涛母亲)到所后,拒绝签字;当天下午5点半,又与许瑞丽、丁焕歌在派出所值班室见面,回答了二人提出的相关问题。二人还要求见到犯罪嫌疑人,并要求办案民警48小时内,必须释放嫌疑人,否则就上告;并恐吓办案民警,如不放人,走一步跟一步,办案民警回家,其也跟着回家。其二人在派出所大吵大闹长达将近一个小时,严重影响派出所的办公秩序,致使一起被盗案件无法办理(派出所有全程的监控、执法仪录像、证人证言予以证实)。
3.案发当日,南华派出所办案民警到达现场后,通过查看在场人员提供的手机视频等,发现惠祥涛与对方仅有腿部接触,没有其他身体接触。而惠祥涛第二次回家的时候,回家前头部没有受任何伤,对方也没有任何人进入其家中,待其从家中出来的时候,其头部、身上都是血迹,上衣也不见了。通过查看视频证据和询问在场人员,惠祥涛头部的伤肯定不是对方人员造成。同时,办案民警严格遵守“四个一律”办案规定,也不存在“逼迫”惠祥涛的情况。
许庆丽反映的问题与事实不符,我局民警在办案中不存在滥用职权现象。
民权县公安局宣传科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