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所长马学兵成某些人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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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姬书记:
你好!
马学兵调到禇庙任所长后就拜把子任干亲把这些人当作他在褚庙的势力,其中南村主任兼会计李钦合就是马学兵的干亲家,李钦合利用职权又用他的干亲家马学兵的威力,把村中一水塘填平占为己有,并且把乡政府为村民建的公用厕所的门封住不让村民用,说是厕所影响了他的风水。村民吕某与李钦合发生过口角,李钦合就叫马学兵把吕某抓进了派出所,进行罚款,因吕某的亲戚在民权某单位上班,才不了了之。
回复
民权网网友:
你好!
接到该群众反映的情况后,我局非常重视,立即开展调查工作。经调查核实,举报人反映的情况不实。
1. 被举报人马学兵现为我局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2007年之前,马学兵曾在褚庙派出所工作,当时是副所长,没有担任过所长。举报人反映马学兵与南村主任李钦合是干亲家,经查马学兵并不认识李钦合,李钦合也说当时知道马学兵,但没有交往过。
2.举报人反映李钦合利用职权联合马学兵把村中水塘填平占为己有,经询问李钦合称村中水塘填平已有30年之久,也并未占为己有。
3.举报人反映乡政府为村民建的公厕不让使用,是现在的事情,厕所未竣工,工程还没有验收,施工队不让使用,跟李钦合没有关系。
4.反映“李钦合与本村吕某发生口角,李钦合让派出所的人把吕某抓进派出所进行罚款”查无此事。南村只有一户姓吕的人家,李钦合同吕家未发生过口角,且两家关系很好,从未发生过矛盾,我局褚庙派出所也没有对吕姓人家处罚过。
综上所述,举报人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民权县公安局
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