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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权网网友朋友您好:
因您反映问题时没有留下个人详细信息,所以无法就您的问题给予有针对性的回答,只能就残疾补助金发放的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残疾军人退役报到后,其伤残档案经县安置办审查之后转民政局优抚股,优抚股完善相关材料后统一逐级上报市民政局、省民政厅备案。省民政厅接到备案材料后,通知备案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伤残鉴定、确定伤残级别,再由省厅统一发放残疾证件,县级民政部门负责发放残疾补助金。 截止目前,我县2015年退役残疾军人残疾补助金已发放至2017年第一季度。2016年退役残疾军人还未履行备案手续。
此回复不知您是否满意,如有疑问请咨询:0370-2061789。(民权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