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应燃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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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张县长:
你好!
碧桂园13号楼2单元104室的燃气已安装完成,也开过户并向卡里充了钱,现在因管道不是燃气公司安装的,天伦燃气公司不给开通燃气。
回复
民权网网友:
你好!
我单位接到县长信箱派遣单后,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问题回复如下:
一、反应的问题
反应燃气问题
二、处理结果
经调查,接到李先生反映后,燃气公司在2月23日与李先生沟通:关于天然气使用连接软管是一种安全保障,这个也是对用户的用气保障,应由资质专业安装人员进行安装,材料必须合格的材料产品,用户可以自愿选择,另根据根据国家强制标准《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50494-2009和《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之规定,用户需使用国标合格的燃气设施,跟李先生约定,已提供波纹软管合格书并保证负责后期的室内安全检查,现已正常供气。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