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乡双井村恶意破坏村民私有财产恃强凌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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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张县长:
你好!
我是花园乡双井村村民贾玉庚,同村村民翟金秀屡次恶意破坏我家私有财产,并多次二次破坏,恃强凌弱、气焰极其嚣张跋扈,村支部无法有效处理,花园派出所对案件处理取证过程中又嚣张的二次破坏我家私有财产,无视法律和政府单位和法律机关,属于横行霸道,也已向乡政府信访办主管单位反应,在此过程中又二次破坏我家私有财产。 请求姬书记、张县长在省委对民权县巡视“回头看”的关键时刻,督促相关部门给予快速有效的处理,重拳出击扫黑除恶,强力推进社会治安稳定和谐发展,保障人民安全稳定的生活环境。以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产生人身安全和社会事件,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
回复
民权网网友:
你好!
2020年5月22日,我乡接到花园乡关于民权网县长信箱舆情通知后,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召开管区干部、司法所、派出所、国土所负责人专题会议,分析研究问题原因,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反映的问题
你好,我是花园乡双井村村民贾玉庚,同村村民翟金秀屡次恶意破坏我家私有财产,并多次二次破坏,恃强凌弱、气焰极其嚣张跋扈,村支部无法有效处理,花园派出所对案件处理取证过程中又嚣张的二次破坏我家私有财产,无视法律和政府单位和法律机关,属于横行霸道,也已向乡政府信访办主管单位反应,在此过程中又二次破坏我家私有财产。 张县长在省委对民权县巡视“回头看”的关键时刻,督促相关部门给予快速有效的处理,重拳出击扫黑除恶,强力推进社会治安稳定和谐发展,保障人民安全稳定的生活环境。以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产生人身安全和社会事件,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
二、当事人基本情况
1、贾玉庚,男,汉族,身份证号码为41142119860303083X,花园乡双井村三组村民。
2、翟金秀,女,汉族,身份证号码为412323194510070824,花园乡双井村一组村民。
三、调查情况
经调查,2019年5月以来翟金秀以贾通彦(贾玉庚的父亲)把树栽倒自己宅基地为由,多次损坏贾通彦家东侧、北侧所栽树木,派出所也多次出警,因翟金秀持有1953年土地文书,双方各执一词土地不能确定权属,加上翟金秀已有75岁,故派出所没有对翟金秀采取管教措施。
2020年5月26日,花园乡召集双井村管区干部、司法所、派出所、国土所负责人和村委干部,再次到双井村调解处理该问题。当事人贾通彦拿出1991年5月13日,盖有花园乡人民政府公章的土地纠纷调解协议书,协议书写明贾通彦家东侧土地(出路)归贾通彦所有,并有离任老支部书记董占魁作证;贾通彦房屋北侧所栽树木近20年,有同村村民姚培德作证。翟金秀未能提供证人证言。
四、处理结果
综上所述,该块争议宅基地为贾通彦(贾玉庚的父亲)所有,翟金秀虽然持有“四固定”文书,但没有对该地块进行管理,任意破坏贾通彦家树木属于违法行为;鉴于,翟金秀75岁高龄,经调解贾通彦不再追究翟金秀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