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权益何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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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张县长:
你好!
为了保障我们的生活环境,16年开始民权县内各小区,由原来的自小区的地热供暖或锅炉供暖,改造为集中供暖,改造费用无商量余地的全由业主买单,民权人民无怨言的缴纳了改造费用,2019年秋季供暖公司就开始催促缴纳供暖费用,当业主缴纳费用开始供暖时,暖气管道无任何反映,15号报修,直至19日无人维修,再三催促下安排人员查看,发现为主管道阀门问题,报相关人员维修,但截止至2019年11月21日23:00,又无下文,又不知何时才能维修,民权百姓理解大环境需要配合改造,那民权百姓的基本权益又如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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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权网网友:
你好!
我局接到反映供暖的有关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有关股室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此用户为小乔国际6号楼业主,此管道阀门损坏。我局立即督促热力公司专业人员进行检查维修,通过更换阀门,并为用户将室内采暖设备排气,现问题已得到解决。
民权县住建局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