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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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张县长:
您好!
我是花园乡花园乡集镇区的村民,领导呀我想问问,花园道班院内里面盖房,而且他们的房子马上就盖一层了,还有一间活动板房已经建好,为啥他们就能盖,我家的房子不占国家的任何土地,就不能盖,难道这就是公平吗?为啥不拆除?个人买公路段的院子是有手续合法,还是另有隐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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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权网网友:
你好!
接通知单后,花园乡党委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调查队,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1、组织小城镇、执法所人员对花园道路院内的违规建房行为进行了禁止,并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
2、县迎宾大道南扩北延工作要求,花园乡花园集(民睢两侧)均在拆迁范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建房,所有违房行为,均为违法行法,其建设房屋,均为违法建筑。
3、花园道班为民权县公路局下属机构,不存在个人买卖情况。
调查人:康耀冬 15836450666
刘洪波 13937059660
花园乡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