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建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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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的张县长:
        您好!
        我们是绿洲街道办事处史村铺村村民,我们依法申请自住建房,却村委会收取几千元费用,还有及村委会说的保证金两万元,而且还得用蓝砖仿古式建造,目前本村在建农户部分已交,而且建房施工队伍还得用指派的施工队伍,村委会不让农户与外人说起此事,请问一下这种事情合理吗,有这样的规定吗,群众都敢怒不敢言,希望领导能够深入本村农户,及建房农户明察暗访。

回复

民权网网友:
        你好!
        史村铺村位于民权县城郊,是全省十八个国家级旅游扶贫开发村之一。去年聘请河南大学对史村铺、任庄等区域进行田园综合体建设规划,按照规划设计,该村准备打造成全国“星创基地”,因此在房屋建设上不能乱建,必须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和规划进行按步实施。一是签订建房合同。二是缴纳保证金,并且开具收据。收取保证金的主要目的是防止农户在建房时损坏公共设施和绿化设施或建筑垃圾不按要求清理等,提高村民爱护公共财物和环境意识。目前史村铺群众盖好的房子,保证金已经归还。三是统一施工,统一标准或找有专业资质的施工队,确保群众建房的统一性和安全性。四是组织纪检、管区、财政等有关人员,对该村收取建房费用的情况进行调查。通过调查,史村铺村委在农户建房时没有收其它任何费用。在这里也感谢网民的监督,希望您们对史村铺的发展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